3月13日,七部委联合下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备受关注的“汽车下乡”政策启动实施。记者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了解到,目前该协会已受财政部委托,具体负责“汽车下乡”实施工作,现已正式接受参与汽车下乡的企业申报工作。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王都告诉记者,参与汽车下乡计划的汽车生产企业,需通过与财政部等七部委签订一份《协议书》后,才能被纳入补贴目录,消费者购车后可享受10%、最高定额5000元的财政补贴。据悉,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参与制订的《协议书》对汽车下乡涉及的诸多内容都进行了明确,其中包括汽车企业的销售区域、汽车配置、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另外《协议书》还要求,汽车下乡实施期间,汽车生产企业需向七部委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该保证金在协议实施结束后返还。
“要求参与汽车下乡的企业签订《协议书》,目的在于进一步落实好汽车下乡细则的要求,规范相关参与汽车企业,促进汽车下乡工作的实施。”
王都对记者表示,《协议书》是一种法律约束,如果企业未能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七部委将采取取消补贴资格等处罚措施;50万元的保证金,也正是为了制约一些符合补贴范围但年产量很少、售后服务差的企业。王都还表示,尽管《协议书》还处于上级部门审批阶段,但为了提前做好汽车下乡工作,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已正式向汽车企业公开了相关的汽车下乡参与企业申报工作,要求有意参加汽车下乡活动但还未进行签约的企业,应尽早与协会联系,以便尽快审核产品及售后服务水平。
长安汽车市场部副部长杨大勇告诉记者,长安汽车已率先提交了汽车下乡产品的详细资料及整个长安的销售网络渠道,包括未来在农村市场的服务渠道布局情况。昌河汽车销售公司市场规划处许东升主任表示:“我们已经按照相关要求于上周五提交了产品的详细资料及销售网络建设情况等。”记者从各大汽车企业了解到,积极参与汽车下乡计划的企业几乎都已按照汽车流通协会的要求提交了申请表,但由于相关的《协议书》还没有正式下发,汽车企业还没有签署该协议,也均未交纳50万元的保证金。